加强施工标准化管理 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经验交流材料
合肥高新区建设发展局局长 — 姚小平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合肥高新区建设发展局的姚小平,是一名长期战斗在安全监管一线的老员工。今天,有幸在这里,与各位安全专家、领导、同仁们相互交流和学习,我倍感荣幸。
合肥高新区管辖面积1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余万,在全国高新区综合排名中位居第7位。是首批“中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科技工业园区”、全国首批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先后获得国家生态示范园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全国首家综合性安全产业示范园区等称号。
目前,我区在建工程项目327项(其中房建301项980万平米,市政26项39公里)。今年,在中标协和合肥市城乡建委的指导和关心下,我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达标项目96%,已有9个项目通过“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验收,7个项目通过“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验收(在全市名列前茅),1个项目通过“国家AAA”工地验收,21个单体项目通过市级优质结构验收,4个项目获得“琥珀杯”,2个项目获得“庐州杯”。通过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开展,确保了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无死亡事故发生。这些成绩的取得与积极贯彻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密不可分。现浅谈几点个人体会,不足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一方面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和建管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监督员任组员,明确责任分工,组织保障到位;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线上人员思想认识,使各项目从业人员进一步认识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与市建委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和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发挥示范作用。一是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的制定一些制度,弥补管理中的不足,充分调动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今年我局编印了一些制度,如《促进合肥高新区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通过资金和政策奖励,鼓励企业在质量上创杯、安全管理上创示范,资金奖励明确分发给项目部,增强了项目创建标准化的积极性;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区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标时优质优价,对省、市标准化示范目标按造价1.5%进行奖罚,省标以上项目招标入围优先考虑;充分利用优选承包商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让优秀的企业在我区大有市场。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在企业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时,将扬尘治理、安全文明措施费预支凭证作为前置条件,确保相关费用的落实。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局每月组织召开施工现场观摩会,利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样板效应,带动全区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加大经费投入,推进智慧化管理。按照市站的标准图册及《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DB34/T5040-2016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完善了专家例行检查制度,为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同时,要求各项目在推进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注重加大标准化经费投入,逐步实现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现场管理信息化和智慧化。目前,我区所有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工地在实现“四节一环保”的基础上,基本普及了综合扬尘、噪声、光污染为一体的监测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IFA)、智能门禁系统、一卡通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等设施。
四、注重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推进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譬如充分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学习,强化工人的三级教育,细化安全技术交底;利用宣传手册以及微信信息手段等进行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各位领导、同仁们,目前,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上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也任重道远。这都需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态度、“重于泰山、剥茧抽丝”的防范意识、“古道热肠、兢兢业业”的工作热情、“累足成步磨砖成镜”的工作韧性……相信在中标协施工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在与会领导和专家的关爱下,我们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定会大放异彩。
谢谢大家的聆听!欢迎大家到合肥高新区做客。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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