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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能带来什么改变?又该如何执行?

编辑: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5-05-26 16: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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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靠谱吗?

上个月新办法发布后,网络上出现了很多不同的声音,针对《实施办法》的机遇,很多网友站在过去看未来,总觉得不看好实施的效果。其实,要去把握机遇,不应看过去的情况,而是要关注未来,因为新的政策必然是要解决过去政策没有解决的问题,新政策的出台,就是为了推动变革而生。因此,在面对新政策时,应该保持开放的态度、发展的眼光、动态的视角。
不可否认,新政策落地必然面临一些历史的障碍,可能导致实施效果打折扣,但随着技术发展和相关政策环境的营造,现有的可行性条件为后续带来的变化影响不应该被忽视。
1. 强制约束与市场机制结合,奠定实施基础
法律保障强化:新《安全生产法》将安责险纳入强制投保范围(高危行业必须参保),并设定处罚条款(未投保最高罚 20 万元),这从法律层面解决了过往 "自愿投保" 导致的覆盖率不足问题,增加了执行的强制力保障。
风险预防机制创新:明确事故预防费用保费 21%,且必须用于隐患排查、培训等实质性服务,推动保险从 "事后赔付" 转向 "事前预防",规范了资金的用途,有助于规范市场,让事故预防的相关工作得到足够的资源倾斜,以实现技术和服务发展。
2. 技术赋能与服务升级,提升执行效能
数字化工具普及:全国安责险信息系统和地方平台实现投保、服务、监管全流程线上化,解决了传统模式中数据滞后、监管缺位的问题。
服务机构转型支持:通过安环家等平台提供资质共享、专家库、智能工具(如 AI 隐患排查系统),帮助传统服务机构向 "新质服务商" 转型,缓解专业能力不足的矛盾(如平台已赋能 12 万家企业)。



二、制约政策的关键要素分析

安责险政策要实现良好地推广,需要企业、保险机构、第三方服务单位、政府部门形成有效的合力,这四大主体也恰恰是政策发挥作用的关键要素,下面将从四大主体的视角,逐一分析,并形成后续的工作思路。
(一)企业层面:合规成本与安全意识双约束,中小微企业优胜劣汰
目前高危行业中,中小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需承担保费支出+ 隐患整改成本,可能产生 "合规性抵触"。尽管政府要求企业配合服务机构整改隐患,但中小企业往往因资金短缺拖延整改,导致服务流于形式。安全意识转化不足。
部分企业将安责险视为 "强制成本",而非风险管控工具。一些企业仅将保险作为应付监管的手段,未主动利用事故预防服务提升管理水平。
因此,在这一趋势下,马太效应会持续产生作用,一些落后产能会持续被淘汰,安全保障能力强、经济基础好的企业能够持续生存,强者将越来越强,弱者会越来越弱,如果执行到位,“安全”将会有机会成为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的关键。
但是,这一机制也要防止被滥用,在国家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大政策的背景下,如何把握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分寸,拿捏好其中的度,显然尤为重要,既要实现落后企业的逐步淘汰,又要保障行业整体稳定发展,既要保障民生经济,也要兼顾安全底线,这将是政府相关部门需要重点研究并关注的议题。
(二)服务供给端:能力断层与资源错配,传统服务机构转型困难
1)全国大多数安全服务机构主要为中小型企业,存在三大瓶颈:
▶ 资质壁垒:事故预防需安全评价、职业卫生检测等资质,获取成本高,中小机构难以达标( "资质缺失导致服务合规性受阻")。
▶ 技术滞后:大量事故预防服务机构仍依赖人工排查,服务机构利润率低,缺乏信息化工具赋能,服务效率低、精准度差,无法吸引客户主动采购服务。
▶ 人才短缺:资深专家集中在头部机构,基层项目常由初级人员主导,影响服务质量。
2)传统保险业务以承保为核心,转型 "服务型保险" 面临两大矛盾:
▶ 费用结构冲突:事故预防费用占比提升(21%)压缩短期利润,部分机构存在 "重保费、轻服务" 倾向。
▶ 专业能力缺失:保险机构风控团队普遍缺乏安全技术背景,依赖外部服务机构但管理松散,导致服务质量不可控。
因此,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则是打通服务机构的专业壁垒,要加强安全从业专家与保险服务机构的合作通道,依托行业内的大型企业,积极引导、培育、发展事故预防服务机构,并开展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
(三)监管层面:协同壁垒与执行落差跨部门协同低效
安责险涉及应急、住建、交通、金融监管等多部门,但地方层面常出现 "九龙治水":
▶ 应急部门主导投保推进,但住建部门对施工项目的日常监管未与保险数据打通(如某省建筑项目参保数据未接入住建审批系统)。
▶ 金融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服务质量的考核缺乏细化指标,导致 "重承保、轻服务" 难以根治。基层监管能力不足
县级监管部门普遍存在 "人员少、专业弱" 问题,难以有效审核服务机构资质、追踪服务效果。
(四)技术与数据:应用门槛与共享障碍数字化工具普及不均中小服务机构和企业难以承担安全智能化系统的成本,导致区域技术鸿沟扩大。
政府、保险、服务机构的数据系统互不联通,无法形成风险治理合力。例如,企业隐患数据未同步至监管平台,导致重复检查和治理滞后。



三、政策成功的关键突破点
若要破解上述制约,笔者认为需聚焦以下方向:
1. 分层分类降低企业负担
对中小微企业实施 "保费补贴 + 服务包定制",如在政策推广前三年,通过地方财政补贴保费,提供 "基础隐患排查 + 线上培训" 低价套餐,经过第三方服务机构、保险机构、政府部门综合会审,发现企业事故预防水平未改善,则保险费率提高、政府补贴取消或收回,若企业事故预防水平提升,则后续保险费率降低,政府补贴以奖励形式发放。
同时,还可推行 "保险 + 服务 + 信贷" 模式,将安全评级与银行信贷挂钩,激励企业主动提升安全水平。
2. 构建服务机构能力提升生态
资质共享机制:依托安环家等平台建立 "资质池",中小机构可通过合作共享甲级资质。
技术工具普惠:由政府购买安全智能工具服务(如智能化风险分级与隐患排查系统),前三年免费或低价提供给中小机构使用,实现数据与应急局安全监管系统打通。
人才培育计划:联合高校、企业开展 "保险 + 安全" 跨界人才培育,提升行业人才质量。
3. 强化监管协同与数字化基建
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打通投保、服务、隐患整改数据链条。通过大数据分析动态预警区域风险,精准调配执法资源。
4. 创新保险机构激励机制
鼓励有能力的产业链龙头链主企业发展安全产业,与保险机构联合投资组建事故预防服务队伍,培育既懂本行业安全管理,又懂保险风控的专业化技术队伍。
将服务质量与承保资格挂钩,对连续两年服务绩效不合格的机构限制业务范围。
探索 "风险减量收益分成",允许保险机构从企业安全绩效提升中获得额外收益(如保费浮动 + 政府奖励)。
《实施办法》的核心框架科学合理,但若能解决企业合规成本与安全意愿、服务机构能力断层、监管协同效率、技术应用鸿沟四大矛盾,有望实现安全生产从 "被动监管" 向 "主动治理" 的质变。短期内可能出现区域 / 行业执行差异,但中长期看,随着配套政策细化和技术生态完善,政策成功概率较高,将成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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